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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規矩7原則,讓淘氣寶寶變聽話

規則在孩子“學習——發現”的過程中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。但是,如果父母的信號不明確的話,父母一心想教給孩子的東西很容易不起作用。 規矩對孩子的成長,不但起著約束作用,更會使孩子得到安全感。
首先,給孩子立規矩時,信號要明確。比如,街上的黃燈亮了,那意味著你可以停步,也可以不停。有誰主動停過?立規矩時,需要明確地告訴孩子,這樣做的后果,我想最好這個后果跟孩子的切身利益有關的。
第二,要就事論事,別輕易給孩子貼標簽。如果我們大人說些“你從生下來就給我找麻煩”這樣的話會使明明把自己和壞孩子連同起來,從而喪失信心。不要把一件事擴大化。
第三,懲罰一定要及時。孩子的長期記憶比較差。早上吃飯慢這件事到晚上,她很可能早就忘了。媽媽實際上也沒必要再說;對孩子的懲罰要切實可行。比如,孩子吃飯磨時間,媽媽一起床就要告訴她:30分鐘吃完,否則端走。吃飯中途,可以提醒她一次,告訴還有多長時間。還可以添加一些額外的條件,比如按時吃完,給點獎勵。不按時吃完,取消某個優惠。
第四,給孩子樹立規矩,一定要簡單易懂,讓孩子容易遵守。小孩子的理解能力沒有那么深刻,自我控制能力也不強,樹立十分復雜艱難的規矩,非但不能夠讓她遵守,反而會讓她糊涂;要把道理講清楚,而不是簡單粗暴地命令孩子,更不要擺出強權嘴臉——“你聽我的!我說了算!”不要以為孩子小,什么都不懂。你講的道理也許她一時不能夠完全領會,但是你平和的語氣和尊重她的態度,卻會讓她信任你的判斷,順從你的要求.。
第五,立下的規矩,無論時間地點場合,都要遵守。比如在家不許隨地吐痰,在外邊也不許。而不是今天這個樣子,明天那個樣子,在家一套,外邊一套。這樣只會讓孩子糊涂,無所適從。所有的規矩都不僅僅是立給孩子的,而是父母也要嚴格遵守,以身作則。比如,要讓孩子規律進食,父母自己就要在飯桌上舉止規范,不挑食,不浪費。要讓孩子懂禮貌,父母自己就要對所有的人——包括自己的孩子以及其他所有的孩子——使用文明用語。
第六,規矩不是絕對不能夠打破的,在孩子的要求下,偶然“放寬政策”。比如,以零食代替正餐、中午看一場電視、晚睡一個小時,等等——會減輕壓力,讓孩子更加自覺地遵守規矩。相信孩子,不要以為偶然的一次“放縱”就會養成什么壞習慣。有些事情,可以放手讓孩子親自體會一下“放縱”的后果。有些事情,規勸不管用,就換一種辦法,不一定正面要求。比如寶寶愛吃肉,不愛吃青菜。我們勸她吃青菜,告訴她吃青菜的好處,她就是咽不下去,我們也不要求她一定吃。經常做一些帶青菜餡兒的食品,比如包子、餃子等,以此種方式讓寶寶進食青菜。每頓飯的青菜,我們自己吃得津津有味,讓她看著眼饞。有時她會主動要求吃一些,還對我們講道理:“吃了這個菜,我就身體就健康了,沒病了,還長高了”。
第七,不要以成年人的行為準則來規范約束孩子,不要把孩子的一些淘氣行為統統斥責為“犯錯誤”。要多從孩子的角度出發,體會到在她看來,向你身上潑水或是什么的,是非常好玩兒的事情。這樣你就不會惱火,而是和緩地告訴她,“我知道這樣挺好玩兒的,但是我不喜歡你這樣做,衣服濕了會讓我不舒服,請你不要再向我身上潑水了。”
這些規矩應該是適應于各個年齡段的孩子的,也因人而言。和所有的父母一樣,我們總有犯錯誤的時候,在管理孩子的時候,常常不知怎么辦。不過也許讓孩子和我們漸漸建立有秩序的規則,對孩子和我們都有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