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上學之后,總是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,而每個班級群體中,也總是會有一些小孩有著非常特立獨行的行為方式。喜歡去“告狀”是很多小孩都愛做的事情,卻有的孩子會把這件事情看得格外重,并且也影響到了老師的正常工作。
老師經常反映孩子喜歡告狀,詢問孩子就說是同學欺負他,但實際上原因也都是一些小摩擦無傷大雅,老師在處理這些事情的時候難免會覺得倦煩和難為。那作為家長的我們,雖然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被欺負,也欣慰孩子懂得去向大人求助保護自己,但這到底該不該支援孩子告狀?
面對這個問題,這根本的原因并不在于要不要支援孩子做這樣的事情,而在于我們需要了解孩子為什么要做這樣的事情,我們需要清楚孩子這樣做的動機:
1、小孩需要被看見:在老師和同學們的面前,小孩都希望自己能夠成為關注的焦點,他希望通過告狀的方式讓老師注意到自己,同時他也在借由老師這個權威在向同學證明自己是對的。而孩子就能夠在“告狀”中,滿足自己被看見的需求,從而找到了存在感,但卻忽視了后果。
2、小孩有自己的秩序感:孩子的內心其實是需要保持好自己的秩序感的,當第一次上課老師或者家長說的那一句“有事情找老師”,孩子就有了這種秩序感。當他遇到事情的事情,不論巨細他都希望能有老師來幫自己解決,他也希望自己周圍的能夠像他一樣保持好秩序。
作為家長的我們,幾乎能夠明確地意識到,孩子這樣頻繁的告狀對于他的人際關系來說,很顯然是會受到影響的。孩子多次小事化大的行為,必然是會影響到他變成了同學們之間的矛盾中心,而那些動不動就被告狀的小孩,也必然是會非常討厭這樣的人,孩子可能會被孤立。
當孩子的行為是正確的,但并不妥當的時候,家長們不能急于去做簡單的肯定還是否定的決定,而是要考慮如何去對孩子的行為做引導。給孩子一個正確的行為方式,而并非生硬地要求孩子不要這樣做,或者不許再這樣做,對于摩擦和告狀之間,家長要教會孩子的有:
1、自己的事情自己嘗試解決
并不能說是不支援孩子去告狀,而是不希望孩子什么事情有依賴于大人的力量來解決,孩子要懂得去遵守孩子們之間的規則。因此,在遇到事情的時候,孩子可以先嘗試自己去解決問題,去抹平與同學們之間的摩擦,先去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,再去找別人幫忙。
2、同學們是否真的在欺負自己
很多小孩樂于告狀而忽視了對方的真實目的,有些事情在孩子自己本身看來是對方欺負了自己,又得到了一個好的告狀機會。但或許對方可能只是想要和你玩,或者是無心的傷害,向老師告狀反而是孩子在傷害對方,這會讓被告狀的孩子傷心、失望,甚至因此而懼怕再和你玩。
3、什么情況下我們才需要去“告狀”
到底什么時候我們才需要向老師告狀呢?很關鍵的一點就在于,這個問題自己嘗試去解決了,但沒能解決掉,或者自己沒有能力去解決的。比如,有人打架我們卻無法制止的,有同學搶了你的東西就是不歸還,這些時候我們就要老師出面來調和,解決同學間的問題和矛盾。
重要提示:小孩喜歡告狀一方面是他希望成為被關注的物件,另一方面是他有自己的秩序感,但事無巨細的告狀是容易影響到孩子在班里的人際關系的。對此,我們就要教會孩子凡事先自己嘗試解決、分清楚對方的用意,學會分情況去告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