溺愛有兩種——包辦型溺愛和放縱型溺愛。包辦型溺愛中,爸爸媽媽將孩子當成了自己生命的延續,爸爸媽媽對孩子的人生都進行了規劃;而在放縱型溺愛中, 爸爸媽媽為了孩子什么事情都會去做,他們是孩子的手和腳,替孩子做好了一切事情。
“放縱型溺愛會造成孩子狂妄自大。”專家說,“要是爸爸媽媽不早點意識到這一點,可能在以后,他們會覺得孩子真的是一個噩夢。”放縱型溺愛中長大的孩子,表面上看起來非常強大,但實際上他們難逃放縱型溺愛帶來的三個常見的惡果。
依賴,孩子離不開爸爸媽媽,以后也會依賴著自己的配偶或自己的孩子,讓配偶和孩子特別煩惱,總是想讓別人替自己做好一切的事情,不會關心他人;自卑,他們會發現,要是自己孤身一人的話就什么事情都做不好,于是就會產生嚴重的自卑心理。
可是他們一直都很自大,因此不能接受自卑,就會把自卑轉嫁到別人身上,對別人冷嘲熱諷;任性,爸爸媽媽的溺愛讓他們養成了自私自利的自我中心主義,所以這樣的孩子都會沒有同情心。“我要,我立即要”,成了他們的習慣。
兩歲是關鍵期
幼小的孩子都是自戀的,孩子覺得整個世界都是圍著自己轉的,孩子需要在自我探索中來發現這個錯誤。這個探索過程差不多從2歲開始,孩子會逐漸了解社會,讓自己知道自己處于社會的什么地位,而孩子沒走入社會時,爸爸媽媽和親人其實就是社會。
做爸爸媽媽的一味溺愛孩子,滿足孩子的所有要求,其實是在讓孩子知道欲望都是合理的,他的自戀是對的。要是一直下去,孩子就不能夠遭遇真正的挫折,對孩子以后的人生都會有影響。
一些孩子是幸運的,他們離開爸爸媽媽后,在人生路上會經歷坎坷,會得到很珍貴的人生經驗,了解到自己的位置,知道了要去主動適應環境而不是環境來適應自己。
可是還有一部分的孩子會一帆風順地走下去,自我無限膨脹,到了社會以后,就會受到很嚴重的打擊,讓整個社會摧毀了他已經固化的自戀的心理定式。到了這個時候,孩子要想改變就難了。
心理專家指出,別人不會溺愛你的孩子,做爸爸媽媽一定要知道這一點。孩子在成長的時候,挫折是一定要的,也是必然的體驗。“在0—2歲時,如何滿足孩子的需要其實都是可以的,但從兩歲開始,做爸爸媽媽一定要讓孩子學會尊重別人,讓孩子知道自己不是世界的中心,別人和他是一樣重要的人。他要自愛,也要關心他人。
溺愛不能算真愛
美國心理學家斯考特·派克覺得,對孩子的溺愛和對寵物的愛其實是差不多的,都是父性或母性的本能。這樣的溺愛對心靈的成長毫無幫助,反而還會起到反作用。雖然溺愛能夠讓爸爸媽媽和子女的關系更好,但要養育健康而心智成熟的子女,僅僅溺愛是不夠的。
派克描述說,這些“更多的東西”就是:愛不光是給予,給予是要看情況的。愛是在恰當的時候給予的贊美。它是合理的爭執、對立、鼓勵、敦促、安慰。不是僅僅想想就好了,要理性地進行判斷。
溺愛無論表現出來的是多么富有犧牲精神,也是懶惰的、缺乏思考、陳舊、僵化的。最懶惰的就是放縱型的溺愛,主要是因為爸爸媽媽居然放棄了思考,讓年幼的孩子來命令他們做這做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