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婦可以進行體育運動,但應注意運動開始月份、運動方式、運動強度和持續時間等。
大量證據表明,直立的勞動或某些運動對妊娠結局不利,應予避免;包含有跳躍、扭曲或快速旋轉的運動都不宜進行;增加腹壓和導致心理狀態過分恐懼緊張的運動亦應避免;孕早期,下肢用力的運動,如騎車等應避免。
動物研究表明,子宮血流量減少的程度與運動強度密切相關。運動強度過大,將增加胎兒死亡率,減輕胎兒體重,延遲骨化作用,影響胎兒發育,甚至造成流產、早產或其他產科并發癥。
怎樣掌握運動強度呢?一般以自我不感到疲勞為度;也可在運動停止后15分鐘之內心率能恢復到運動前的水平作為衡量運動量適度的標準。
運動時間不能過長,因為運動時間過久,可顯著降低主動脈血的氧含量,影響胎兒攝取足夠的氧,嚴重者可發生胎兒宮內窘迫。
妊娠期運動方式一般可取步行、慢跑、游泳、騎自行車等。孕前習慣的運動仍可繼續進行。原來運動強度不大的,采取散步(步行)形式為主的運動是更相宜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