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產是一種常見現象,引起流產的原因,除孕卵異常、前列腺素因素、染色體異常、內分泌失調、胎盤異常、血型不合、生殖器官疾病、患有全身性疾病和精神因素外,還有一個因素,那就是流產后不久又懷孕。
因為流產后,人的體力需要恢復,子宮和卵巢需要“休整”,大多數流產還需要刮宮或吸宮以清除宮腔內殘留組織,這就使子宮內膜受到損傷,要恢復正常就得有一段時期。這種情況,猶如莊稼收割后總得進行翻土、耕耘、施肥,然后再栽苗的道理是一樣的。受精卵是種植在子宮內膜上的。流產后的子宮內膜受到損傷,新的子宮內膜尚未長好又懷孕了,怎么會不流產呢?
另外,如果是藥物流產后再次受孕,中間間隔時間短,原來藥物中的雌激素還在起著殺傷精子的作用,那么第二次懷孕時的精子發育會受到影響,很有可能異常發育,從而導致再次流產或胎兒畸形。
一般來講,流產后至少隔半年,最好一年再懷孕較適宜。因為人體經過半年到一年的休息后,無論是體力、內分泌還是生殖器官的功能都對妊娠有利。再說,如果第一次流產是因為孕卵異常所致的話,那么,兩次妊娠期相隔的時間越遠,再次發生異常情況的機會也就越少,否則的話,還可能重復發生。
中國有句成語,叫作欲速則不達,這對流產后想再次懷孕的夫婦來講,同樣是適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