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有高血壓病的婦女是否應該懷孕,主要看高血壓病的嚴重程度而主。
患有早期高血壓病的婦女,妊娠后約有30%~40%在妊娠早期及中期血壓降到正常,到妊娠7個月血壓又逐漸升高。沒有明顯血管病變的早期高血壓患者,只要在孕期認真檢查監護,一般都可以懷孕。
有眼底血管明顯痙攣或硬化的高血壓病孕婦,妊娠晚期容易并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,這將加重血管痙攣,影響子宮血流量,胎盤絨毛缺血,使胎盤功能減退,胎兒在宮內缺氧,發育停滯,導致嬰兒體重小于孕齡體重,嚴重時可導致死胎。另外胎盤絨毛缺血嚴重時,可導致絨毛壞死、出血,引起胎盤早期剝離,這是一種嚴重并發癥,直接威脅母嬰生命。所以,患這種情況高血壓病的婦女不可懷孕。
患有高血壓病的婦女,計劃懷孕時,要認真檢查,與醫生共同決定是否可以懷孕,切不可盲目懷孕。